永胜县推行善行义举榜活动实施方案
http://www.www.pjchep.com    日期: 2014年11月10日     365bet娱乐场官网

永宣发〔2014〕10号
    中共永胜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永胜县推行善行义举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永单位:
    现将《永胜县推行善行义举榜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胜县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5日
                            永胜县推行善行义举榜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好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结合永胜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善举立传”的工作思路,把善行义举榜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群众素质的有效载体,引导人们自觉践行善行义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旋律,积小善为大善,传递正能量,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立德树人、善泽永胜”,为谱写中国梦永胜新篇章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基础。
    二、目的意义
   (一)开展善行义举榜活动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通过开展善行义举榜,弘扬人间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开展善行义举榜活动是丰富公民道德建设内涵、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的有效抓手。通过开展善行义举榜,把广大群众的点滴善行记录上榜,让更多的人行有准则、学有目标、赶有方向,逐步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
   (三)开展善行义举榜活动是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重要内容之一。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要求,迫切需要全面开展善行义举榜活动,以此作为提升广大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的重要载体。
    三、具体要求
   (一)立榜要求
    善行义举四德榜,以“孝、诚、爱、仁”为重点,主要包括个人品德(仁德)榜、家庭美德(孝德)榜、职业道德(诚德)榜、社会公德(爱德)榜四部分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同时针对各自实际,对立榜应有所侧重。善行义举榜要分类制榜,在农村(社区)建“孝、勤、俭、和”榜,以“孝”为重点(家庭中以家风为重点),反映老百姓勤奋工作、勤俭节约、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居和谐等内容;在单位建“敬、俭、诚、和”榜,以“敬”为重点,反映员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群众、团结友善等内容;在企业建“诚、敬、俭、和”榜,以“诚”为重点,反映员工忠诚事业、诚实劳动、诚信待人、诚信立业、敬业回报、爱护环境、节约生产、团结和睦等内容;在学校建“诚、孝、俭、和”榜,应对教师和学生分开立榜,教师善行义举榜要以个人品德(仁德)和职业道德(诚德)为重点,学生善行义举榜要以个人品德(仁德)榜和社会公德(爱德)榜为重点,反映师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团结友爱等内容;在窗口单位建“礼、敬、仁、爱”榜,以“礼”为重点,反映职工文明礼貌、爱岗敬业、助人为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等内容。善行义举榜内容由简起步,逐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各乡(镇)、各单位在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时,应多接地气,避免出现上榜人员“高大上”等脱离群众的情况,让身边小事(如捡垃圾、搀扶老人、讲究卫生、尊纪守法等)也能上榜,对单项品德或单项事迹方面突出的个人应做到应评尽评,不断激发上榜人员做好人好事的热情和信心。
   (二)方法步骤
    善行义举榜工作开展应按照“知榜、制榜、议榜、上榜、评榜、用榜、管榜”的工作流程,分四步推进:第一步向干部群众发明白纸,详细说明四德的具体要求,与每户每人签订善行义举承诺书,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善行义举榜有全面了解。第二步是推荐候选人,通过家庭(个人)自荐、邻居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第三步是评议,在社区、村、企业、学校和单位成立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第四步是定榜,由立榜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审定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第五步是张榜,要认真设计制作善行义举榜榜牌,选择乡(镇)、社区(村)、村民小组、企业、学校和单位中显著位置设立榜牌,对上榜人员张榜公布。
   (三)时间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5日-12月31日)。对广大居民、村民、干部群众和广大师生进行宣传发动,讲清说透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的目的意义,为上榜立传打好基础。
    2、推荐评选阶段(2015年1月1日-2月28日)。通过家庭(个人)自荐、邻居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在社区、村、小区、企业、学校和单位成立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立榜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
    3、张榜定榜阶段(2015年3月1日-4月30日)。对确定上榜的人员进行张榜公布。各乡(镇)、各单位善行义举榜张榜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辖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进行公布,善行义举榜要求形式庄重、醒目、规范,每半年或一年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对上榜人员要颁发纪念证书,并设立善行义举榜档案,将上榜人名单和事迹记入档案。
    4、总结整理阶段(2015年5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各个阶段开展的工作痕迹加以收集整理(如明白书、承诺书、推荐选举记录、张榜信息及其他图文资料等),认真总结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的书面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
    四、示范推动
    1、县级示范单位:永北镇、三川镇、期纳镇、住建局、交警大队、检察院、公路养护段、工信局、县医院、永北镇小、移动公司等。
    2、在全面启动善行义举榜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要确定自己的示范点,发挥好示范推动、典型引路的作用,以此提升善行义举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县级示范单位及各乡(镇)示范点的善行义举榜工作要加快工作进程,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五、其他要求
   (一)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善行义举榜试点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和提高群众素质的重要举措,及时行动、不打折扣、扎扎实实地认真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
   (二)各(镇)、各单位要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开展善行义举榜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提倡创新求变,使开展的善行义举榜工作更符合各自实际,更便于操作,力求取得实效。
   (三)开展善行义举榜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镇)、各单位要长期坚持开展,做到每半年评选一次更新善行义举榜,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持之以恒的评榜立榜中感受到道德善举的力量,使广大人民群众在身边好人的感召下见贤思齐,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