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http://www.www.pjchep.com    日期: 2014年08月07日     365bet娱乐场官网

中共永胜县委  永胜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永发〔2014〕4号
(2014年6月2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mdsh;2020年)》、《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mdsh;2020年)》,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保障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育才之本,成才之基。兴县必先兴教,强县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构建教育和人才高地,是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县“两基”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现代教育、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成效明显,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基本建立,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但是,我县教育事业还存在教育结构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各类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素质教育尚未得到全面落实、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缓慢、学前教育及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对教育需求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核心,以“两基”巩固提高和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为重点,促进各类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抓住教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机遇,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育人环境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力做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支持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办好村级幼儿园。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两基”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加大投入,稳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实现全县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到2020年,县四中实现晋升省一级三等高完中目标,全县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居全市同类学校前列。加快职业高中基础设施和骨干专业建设步伐,办学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普高与职高在校学生比例达到省市的要求。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一)认真实施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的总体要求,始终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核心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常规为基础,以塑造特色求突破,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力争经过3至6年的努力,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出台方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小学阶段以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学习兴趣为主,初中阶段以综合素质提高和特长培养为主,高中阶段突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普通高中要以升入优质大学,成就学生和家长梦想为目标,在3年内使全县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全市中上水平,一本上线人数有较大突破;职业教育要突出优势专业和专业技能培养,以学生就业安置和向上一级职业院校输送人才为目标,打造一批骨干专业。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解决教师培训经费,做好校长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及学科带头人。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积极开设幼儿园和学前班,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四)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优化布局、扩大规模、集中办学、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做好学校规划布局,实施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继续做好县城和重点集镇中小学扩容工作,不断满足城镇化建设的教育需求;完善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力度,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办学差距。坚持实行新聘教师到山区学校任教制度,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制度,确保山区学校师资力量逐年加强。
   (五)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加强县职高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在三年内突破招生“瓶颈”制约,在校学生达1500人左右;加强“双师型”教师及外聘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师资队伍;进一步强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有效整合资源,推进骨干专业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和向上一级职业院校输送人才为目标,创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提升办学效益。
   (六)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逐步使全县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馆和绿化美化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七)全面推进学校现代管理
    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改进管理方法,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员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社区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实施学校科学管理,提升学校现代管理水平。
    (八)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处理办法。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卫生防疫、营养科普知识宣传及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
   (九)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mdsh;2020)》,大力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化进程,力争用3&mdsh;5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建成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优化校园人文环境,美化校园自然环境,净化校园育人环境。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四、深化改革,强化措施,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实行由县政府统筹、行业参与、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
    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负责校点的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依法保证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教师工资和教学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本地义务教育相应的办学责任,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管理;落实新建、扩建校舍必须的土地及学校劳动基地;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是:维护学校治安,依法动员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做好学校建设用地的协调工作。
   (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1.编制管理。编制部门根据编制配备标准,结合我县教育实际,以精简、统一、效能、有利于教育发展为原则,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数。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统筹管理,调配使用。[]
    2.校长聘任。县直学校班子成员的选聘由县委组织部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县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县委决定聘用并负责考核管理。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初级中学(含一贯制学校)校长、县幼儿园园长由县教育局聘任;乡(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初级中学(含一贯制学校)副校长、县幼儿园副园长、县直学校中层领导,由校(园)长提名或由学校组织公推、竞聘,报教育局审批,学校聘任。小学校长由乡(镇)中心学校聘任。
    3.教师招聘。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由教育局每年根据缺编情况和专业需求情况,编制招聘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报考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按照2∶1的比例组织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最后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在招聘计划中,每年安排适当名额,不限户口从全国重点师范院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充实高中师资队伍。教育系统招聘非专任教师,须根据学校需求在核定的编制数之内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招考,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4.教师调配。教师调配以学年为界,遵循确保正常开课、服从工作需要、学段专业    对口的在核定编制内择优选聘的原则,由教育局发文调配,报县编办和人社局备案。教师的调配严格按照《永胜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除了经单位同意,教育局批准,参加组织部门组织的公考、公推等原因而调出的除外,教师原则上不能跨系统调动。
   (三)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学生和家长及社会有关组织参与评价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及教代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创新职业高中招生模式,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制度,维护考生权益,促进考试公平。强化考试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诚信考试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建立并完善由教育行政、教育督导、教育科研、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不同类别学校考核评价办法,使学生成长状况、教师教学水平、学校教育质量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深化教育科研改革
    牢固树立“科研兴校、文化强校”的思想,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实施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教法和学法创新,加大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运用力度,健全完善教研制度,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为教育科研创造条件,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研教改工作的活力。
   (七)全面落实教职工聘任制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健全教职工综合考核方案,对工作不负责、教学质量差或师德师风差、负面影响大的教职工,要坚定不移地调整到缺编的学校进行聘任。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完善教育奖励机制
    1.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各学校自筹一定奖补资金,学校自筹奖补资金县直学校原则上不超过非税收入的35%,其余学校不超过非税收入的80%。
    2.对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并在永胜县内高中就读直至毕业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门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门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分析教育形势,研究和解决我县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继续实行副处以上领导和部门联系学校制度,坚持进学校门、问学校事,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各乡(镇)要建立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严格落实教育工作责任制,将教育工作业绩作为考核乡(镇)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记入干部政绩档案,作为干部表彰奖励、提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完善以县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做到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各校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全额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舍维修、设备添置、办公经费和完成目标管理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和审计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教育督导,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有效行使督政、督教、督学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切实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教育工作职责,努力为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